欢迎访问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网站
健康咨询热线:0769-8509 0588
您现在的位置: > 新闻资讯 > 医院园地 > >文章正文

安全生产月: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来源: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 发表时间:2018-06-08 09:07 已阅读:

今年6月是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我们要做到全员参与,认真管理,真抓实干,时刻把安全生产牢记心中。安全生产月是一个月,但关注安全生产一刻都不能松懈。我们要从点滴做起,筑牢稳固的防线,安全发展。

医院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消防安全重要区域要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设立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员工要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及会组织人员疏散。

医院消防巡查

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时间、区域和人员。巡查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

(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

(5)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实验室、药品库房、供氧站、胶片室和锅炉房、高压氧舱、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医院消防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由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检查以下内容: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要区域管理情况;

(3)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4)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

(5)易燃易爆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电器产品、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7)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禁止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1)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2)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3)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4)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严禁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禁止随便移动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