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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有什么症状?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6-12-22 10:31 已阅读:

接触性皮炎表现一般无特异性,由于接触物、接触方式及个体反应不同,发生皮炎的形态、范围及严重程度也不相同。轻症时局部呈红斑,淡红至鲜红色,稍有水肿,或有针尖大丘疹密集,重症时红斑肿胀明显,在此基础上有多数丘疹、水疱,炎症剧烈时可以发生大疱。
接触性皮炎自觉症状大多有痒和烧灼感或胀痛感,少数严重病例可有全身反应,如发热、畏寒、头痛、恶心等。
1、过敏性的症状,表现为有一段时间潜伏期,就是说不是一开始接触就有表现。
接触性皮炎一般发生于原发接触部位,但可以向周围或远隔部位扩散,表现为红斑、鳞屑、糜烂、结痂等。常迁延不愈,确诊方法为斑贴试验。
2、刺激性的临床表现为,红斑、丘疹、水肿、水庖,破溃后出现糜烂、渗液、结痂。局部皮肤瘙痒,灼热或疼痛,症状严重程度与接触的浓度及接触时间有关。
3、另外还有一种接触性荨麻疹,在接触某种物质后立即出现的风团、红晕、瘙痒、红斑、水肿等表现。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症状一般在数分钟或者数小时后消失。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急性期可表现为红斑、水疱、渗出。亚急性、慢性可表现红斑、粗糙、脱屑、皲裂。根据接触刺激物的性质和接触时间长短,临床上可表现为急性刺激性皮炎、延迟性急性刺激性皮炎、刺激性反应、累积性刺激性皮炎、脓疱性刺激性皮炎、机械性刺激诱发皮炎等。
接触性皮炎皮炎的部位及范围与接触物接触部位一致,境界非常鲜明,但如接触物为气体、粉尘,则皮炎呈弥漫性而无一定的鲜明界限,但多发生在身体暴露部位。
病程有自限性,一般去除病因后,处理得当,1~2周可痊愈。接触或处理不当,可以转为亚急性或慢性皮炎,呈红褐色苔藓样变或湿疹样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