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选择保胎,什么时候选择流产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9-01-13 10:50 已阅读:次
流产是指在妊娠20周前终止者。一般发生在妊娠12周前的,称为“早期流产”;发生在13周以后者称为“晚期流产”。
流产对于胎儿来说是灭顶之灾,对于准妈妈来说,也是一次非常沉重的打击。虽然流产带给人们很多情感上的伤害,但是盲目的保胎并不可取。
造成流产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比如引起早期先兆流产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孕卵和胚胎发育异常所致。流产的重要症状有阴道流血和腹痛,孕妈妈如果停经后又有少量阴道流血,同时下腹部隐隐作痛,那就要怀疑是否是出现“先兆流产”。
检查先兆流产的方法,一是化验检查“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简称HCG)。这是一种检查是否早孕的方法,怀孕后从尿液中可以检查出HCG增高,并且随着孕期的延长,浓度会逐渐增加,妊娠两三个月时高,以后又逐渐下降。
如果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在早期处于低水平或有下降的趋势,就要考虑流产的可能了。B超检查可以判断孕卵是否生存。
通常情况下,如果自然流产连续发生3次或3次以上,即为习惯性流产。同一患者多次流产的病因往往相同,但十分复杂。有遗传的因素、内分泌的因素、子宫本身的因素,也可能与感染有关。
如果出现了难免流产和不全流产,要马上去医院进行检查,千万不能耽误。发生难免流产时,阴道流血增多或有血块,流血超过月经血量,下腹部阵发剧痛。检查时可见子宫口已经开大,胎膜已破。
如果已经发生了难免流产,保胎已无可能,只有做“刮宫”将子宫内的妊娠物全部刮出。
有不全流产的准妈妈,子宫内的妊娠物虽然排除了一点,但是还有一部分留在子宫内。因为子宫收缩不良,所以会止不住血,严重的还会发展成严重失血,造成准妈妈贫血或休克。对于不全流产,也要立刻进行清宫术,清除子宫内残留妊娠物。
发生流产的胎儿,一般都不容易存活,所以不要盲目保胎,要进行详细检查,才能决定是否保胎。有些人以为防止流产可以用保胎药“保驾”,其实保胎药并不能使所有可能流产者避免流产。
是不是可以采用药物保胎,要看具体的情况。造成流产的原因多种多样,一种是受精卵本身有缺陷,胚胎不能发育或发育不全。染色体异常、胎盘异常、胎儿发育异常等,都会造成准妈妈在怀孕初期流产。
另一种是准妈妈自身的健康问题,如子宫肌瘤、子宫发育不全、严重贫血、心血管疾病、肾性高血压、风疹等。
当发生早期先兆流产时,如果已经排除了孕卵或胚胎异常,一般可以作保胎处理。这时孕妇要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同时尽量减少妇科检查。保胎期间服用的药物有镇静剂(如苯巴比妥)、维生素E和叶酸等,同时注射黄体酮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直到流血停止时再逐渐停药。
遇有习惯性流产时,夫妻双方应同时进行包括染色体检查在内的一系列全面检查,寻找流产的原因。如基础体温测定、子宫内膜活检、抽血检查“孕酮”,还要检查甲状腺功能,做有关的免疫学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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