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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产检,小心产检依赖症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8-12-14 09:29 已阅读:

产前检查顾名思义为生产前的检查,又称围产保健,能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做到优生优育。
如果12孕周内确诊早孕并继续妊娠者以后按期复诊,一般应在4个月开始,每4周检查一次至28周;28~36周每两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至分娩。孕期检查一般需10~12次。
怀孕两个月B超做三次
在日常检查中,经常会遇到产前过分焦虑的孕妇,其中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80后”孕妇占八成多。一般医生会告知孕妇怀孕3个月才需要做产检建立孕妇手册。
盲目检查会“打扰”胎儿
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红萍介绍,准妈妈由于担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又没有什么经验,很容易过度紧张,这样对孩子的发育不利。她提醒说,产检也应适时适度,孕期产检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安排。盲目、频繁地做B超检查,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打扰”。
一般来说,孕期应该做4次超声检查: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进行,若出现先兆流产等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第二次检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时做B超检查,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可以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第三次检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后),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特别是唇腭裂;结尾一次B超,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